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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、咨询和意见、建议反馈制度

        发布日期:2015-09-18作者:住建局管理员信息来源:beat365官方app下载手机版_365名品汇推荐码多少_365是正规平台吗政府

         

         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,及时收发、处理和答复投诉、咨询和意见、建议,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,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,特制订本制度。

          第一条 明确工作目标责任,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和维护本部门信箱,及时收发、处理和答复投诉、咨询和意见、建议。

          第二条 建立“接收—处理—反馈”工作机制,完善办理流程。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整理、反馈群众咨询(投诉、举报、建议)信件。明确专人每天查看举报箱,收理市民咨询(投诉、举报、建议)来信。由办公室根据来信内容签转各分管领导阅示;各位分管领导根据信件反映的问题批示转相关科室、中心办理;有关科室、中心根据领导批示和咨询(投诉、举报、建议)的内容具体承办,起草书面答复意见,将答复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,并将经分管领导同意的答复意见报局办公室;最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将有关科室、中心办理并经分管领导同意的答复(回复)意见,反馈给来信人或来信单位。

          第三条 对来信投诉、咨询,能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反馈;不能立即解决的,凡法律、规章已明确时限要求的,必须严格执行。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中有时限要求的,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毕。

          第四条 对涉及党风廉政内容的举报件,属本局受理的,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结;属上级或转其他部门办理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举报人。

          第五条 本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         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    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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